为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,防范化解道路运输安全风险,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有序畅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文昌市公安局决定,对我市部分路段在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制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管制时间
2026年4月9日17:30起,至危险品车辆通行任务结束为止。管制期间,禁止一切车辆、行人进入管制路段。
二、管制路段
1.灵文嘉线约亭圩至文城镇新风路英城红绿灯路口段;
2.文城镇文东路、滨湾路;
3.文临线清澜大桥至中国文昌发射场大门路口段南幅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上述路段恢复正常通行时间,由文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车辆运载任务时间确定;
2.请管制路段沿线单位、广大群众提前规划出行路线,合理选择绕行方案,避免影响正常出行。